南航如何退票需要多少手续费

如题所述

退票方法:

1、在会员登录后,进入订票订单管理,选定您要退票的订票记录后点击我要退票,确认订票详细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定退票完成网上退票操作;

2、根据旅客所持客票票价使用条件,如有必要,旅客需支付相应的变更费用。

3、本次退票款将划拨到原用户付款帐户中,具体到账时间由银行的结算周期决定。

自愿退票规定:

1、F/J舱客票及按F/J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的退票: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含)前收取客票票面价5%的退票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不含)后收取客票票面价10%的退票费;按F/J舱票价计算的婴儿客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退票:免收退票费。

2、C舱对应票价级别为C和C*客票的退票: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含)前收取客票票面价10%的退票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不含)后收取客票票面价20%的退票费;

3、D/I舱对应票价级别为D*/I*客票的退票: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含)前收取客票票面价20%的退票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不含)后收取客票票面价30%的退票费;

4、W/Y舱客票及按W/Y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的退票: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含)前收取客票票面价5%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不含)后,收取客票票面价15%的退票费。

5、5.B/M/H舱客票、S舱对应的票价级别为S1*客票的退票:航班预计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含)前收取客票票面价20%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前2小时(不含)后,收取客票票面价30%的退票费。

扩展资料:

1、客票变更后退票,所收变更费不退;客票订座舱位更改后如又发生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并按新定座位退座时间选择相应费率。

2、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完全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若客票已逾期,票款、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不予退回。

3、使用公布运价不同舱位、特殊运价舱或产品舱(单程或来回程,票价按完整航程分摊比例运价计算)组合填开联程客票,客票退票均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但签注栏仍按较严格舱位退票规定标注。

4、公布来回程票价客票部分使用后要求退票,扣除已使用航段分摊票价,余额按相应舱位规定办理,产品舱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南方航空_国内客票使用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06
每个地区的都不一样哦。
下面是南航官方说明。。。我贴出给你看看。看看你是那个位置的。。对号入座吧
(一) 自愿退票:
1. F/A/C舱客票及按F/A/C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的退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前免收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10%的变更费;按F/A/C舱票价计算的婴儿客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退票:免收退票费。
2. P/D/W/Y/T/K/H舱客票及按W/Y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的退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前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5%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10%的退票费;按W/Y舱票价计算的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退票:免收退票费。
3. Z舱客票的退票: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办理。
4. M/G/S/L舱客票的退票: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20%的退票费。
5. Q/E/V舱客票的退票: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50%的退票费。
6. X/N/R/B/O舱的客票的退票:不得退票或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办理。
7. 客票变更后退票,所收变更费不退;客票订座舱位更改后如又发生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新票价舱位或新票价规则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8. 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完全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若客票已逾期,票款、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不予退回。
9. 如果使用F/A/P/C/D/W/Z/Y/T/K/H/M/G/S/L/Q/E/V/X舱填开联程客票,退票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如果使用F/A/P/C/D/W/Z/Y/T/K/H/M/G/S /L/Q/E/V/X舱与N/R/B/O舱组合填开联程客票,退票均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但签注栏仍按较严格舱位退票规定标注。
10. 公布来回程运价客票部分使用后要求退票,扣除已使用航段相应舱位单程运价,余额按相应舱位规定办理。
(二) 自愿变更:
1. F/A/P/C/D/W/Y/T/K/H舱客票及按F/A/C/W/Y舱票价计算的儿童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含)前对应舱位变更免收变更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5%的变更费;按F/A/C/W/Y舱票价计算的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变更免收变更费。
2. Z舱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办理。
3. M/G/S/L舱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10%的变更费。
4. Q/E/V舱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20%的变更费。
5. X/N/R/B/O舱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不得变更或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办理。
6. 如果更改后的订座舱位(包括物理舱位和经济舱子舱位)与原客票上列明的舱位不相符或同等舱位变更前后票价不同,按以下规定办理:
a. 从较高等级舱位改为较低等级舱位或较高票价变更到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办理。
b.从较低等级舱位改为较高等级舱位或较低票价变更到较高票价,收取票价价差;如客票航班/日期变更与舱位变更同时进行,则需同时收取变更费和票价价差。
c. 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
d.散客单程、来回程、缺口程、联程客票的自愿变更,需收取变更费或票价价差的客票变更操作,仅限南航直属售票处、南航呼叫中心、授权南航代理办理。
7. 更改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8. 如果使用公布运价不同舱位(F/A/P/C/D/W/Z/Y/T/K/H/M/G/S/L/Q/E/V/X)填开联程客票,客票变更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如果使用公布运价不同舱位与其它特殊运价(N/R/B/O舱)组合填开联程客票,客票变更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但签注栏仍按照较严格舱位变更规定标注。
9. 公布来回程运价客票部分使用后要求变更,则按1/2来回程运价计算变更费。如果变更后舱位有公布来回程运价,则票价价差为相应1/2来回程运价的差额;如果变更后舱位没有公布来回程运价,则票价价差为变更后舱位单程运价与变更前1/2来回程运价之间的差额。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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