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跟谁比较好呢?

儿子今年刚三岁,还没上幼儿园。
因为丈夫有了外遇,所以提出的离婚,协议房子给我,其他的财产大多数也都给我,但是想要孩子。
他的理由是孩子还小,跟他的话能有完整的家庭,他去工作孩子也有继母照顾。
而我以前是做秘书的,怀孕之后就在家做主妇,已经很久没有工作了,也不会马上再嫁,如果再去工作的话,肯定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
而且自私地说,我今年28岁,带着孩子肯定也会影响我再婚。

但是他本来是公务员,因为这件事已经辞职了,现在再重新找工作,大概是做文员吧,要租房子住。孩子跟他的生活条件不会太好,而且小三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小姑娘,我怕她照顾不好我儿子,看见那些后妈虐待小孩的报道,真的很害怕。

心情很复杂,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前提是为了孩子最大利益出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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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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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23

通常2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离婚时,随母亲生活,利于子女成长。但是两种情况除外,1.母亲有疾病,对子女抚养不利;2.母亲不愿意抚养子女,男方愿意抚养。

第3个回答  2019-01-02
当然是跟爸爸了,因为妈妈挣钱不容易,自己都难以生活,如果你跟了妈妈,妈妈还要为你娶妻。
第4个回答  2019-03-05
为什么要让孩子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呢?为人父母什么都可以割舍,却不能割舍掉对孩子最庞大的爱~~~父母之爱,孩子是无辜的,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还需父母去激励和伴随他前行,应让他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更完整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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