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买的二手房,拿到房产证后上面土地使用年限为空,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土地使用证还要单独过户?
我主要是担心土地的使用权还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为了保险起见,是否要单独过户。我又听说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二证合一了,所以土地使用年限按理说应该写在上面。
现在基本上,两个证书组合在一起。不写土地使用期有两种可能性:
首先,在集体土地上买房子,就是说的“小房产”。拥有集体性质的房子没有年限,也无法转移。可以查看证书上是否有集体词。如果没有,可以否认这是集体住房的可能性;
其次,虽然购买的房屋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已分配,单位筹集资金等。如果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没有显示使用寿命,那么可以确定地分配土地和分配土地。房子里的房子不能转让。如果转让房子,必须支付地价。
当支付地价时,将获得一年的费用。年龄根据支付的土地价格计算。如果是一个七十年的房子,这个程序被称为替代。转移,转移土地完成此程序,然后才能转移。
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