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能

如题所述

常熟市城建监察大队承担着重要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



    在建设工程领域,包括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建筑安全许可、质量监督和建筑节能等,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城市公用事业方面,涉及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管理以及市政设施如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的监管。
    在房地产行业,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以及房产交易的执法监督。
    在城建档案、城市房屋拆迁及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方面,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内部机构中,综合管理科负责大队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会议记录,公文处理,人事、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来电等事务。



    监察一中队主要针对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处理举报和违法案件,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监察二中队则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包括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并关注城建档案和房屋拆迁等事务。
    监察三中队专责房地产领域的执法,关注开发经营、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环节的违规行为。

各中队都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同时为住建局的重点工程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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