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公司的调岗,公司就以我不在新的岗位上班为由说我旷工,然后将我开除

如题所述

1、如果公司以旷工为由将你辞退,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2、公司给你调岗后,是什么形式通知你的?你有没有在《调岗通知书》上面签字?如果没有签字,说明对调岗不认可,调岗是无效的。你没有去新岗上班,那在原岗位上有没有出勤?如果你在原岗位有出勤,就不能认定你旷工。如果将你辞退,是非法辞退,2N的赔偿金,N就是入职一年按1个月工资就算,2年就是2个月......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3、如果公司能够拿出你不能胜任该岗位的证据,你也可以不同意调岗,公司辞退你,是有N的赔偿金。
现在就是担心你新岗位没有去,原岗位也没有去,已经形成旷工。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看一下公司有没有什么违规的地方,比如:劳动合同有没有签,社保有没有足额缴纳,有没有支付加班费什么的......
如果有以上的违规行为,你用“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提被迫离职,如果仲裁成功也有2N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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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2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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