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没领证受法律保护吗

如题所述

老人二婚不领证,属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来说,是不合法的。那么,涉及各自的财产纠纷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当然,法律归法律,生活归生活,这并不矛盾。虽属非法同居,但又不涉及违法,所以,政府对一块就属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在农村乡镇,这类老人结婚不领证的情况很常见,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老人一方离世后,双方子女为老人财产扯皮的事情。
73岁的荣老师的老伴离世了。荣老师虽然有儿有女,但是儿女哪能天天陪着落单又有些寂寞的荣老爹呢?
子女看到荣老师一天到晚的唉声叹气茶饭不香的样子,也是心痛不已,于是儿女们也在私下商量,让荣老师去再找个老伴说说话,打发余下的时光。
说来也凑巧,隔壁村的王老头去世二年有余了,王老头的68岁的老伴柳阿婆也一直未再找老伴。
荣老师的女儿有天刚好去王老头隔壁的一户农家去买一只土鸡,结帐给钱的时候,顺便的就扯了些闲话,得知儿女双全的柳阿婆也一个人孤身在家,枯守空闲时光。
荣老师的女儿回家后,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荣老师及荣老师的儿子。这荣老师的儿女就和荣老师商量,说让荣老师和柳阿婆先走动走动下,如果适合,就两个人在一起作个伴,也好说说话,过过简单快乐的晚年。
一切都在计划中,什么托人吃饭等等就一笔带过,不在话下。荣老师和柳阿婆走到了一起。
荣老师、柳阿婆没有去领什么结婚证,他说都这么大年纪了,今天过了不知有没有明天,谁知还能活多长多久?再说都这么大年纪,去扯个结婚证也不好意思的。
过了段时间,荣老师把柳阿婆的两个儿女还有自已的儿女一起叫来拢头吃了个饭。
在吃饭的过程中,荣老师就跟柳阿婆的两个儿女还有自己的儿女们说:“多谢你们这些孝顺的儿女,我呢这晚年有了柳老伴也就不孤单了。对你们的孝顺再次说声多谢!”
荣老师接着说:“我是这样安排的,你们同意不同意也是这样子。我荣老师退休金比较高,一个月还能领6800多元,两个老人也吃不完。柳老伴跟着我,我得要负责她的所有个人生活开支!昨天算了一下,柳老伴大概一月七七八八要1500元左右,这个我荣老师全包。”荣老师:“另外,我每个月还拿800元作为补贴给柳老伴。这个是柳老伴应得的。如果柳老伴在我前面过世,一切丧葬费用由我荣老师来料理。当然,如果柳老伴的儿女、你们要接回自己的家里去尽你母亲的孝道,我也不反对。但是,我会拿一万五千元作为对柳老伴身后事的费用支出。”
荣老师又说:“如果我荣老师走在柳老伴的前面,那么,请你们一双儿女们(指柳阿婆的儿女)把你们的母亲(柳阿婆)就接回到你们自己的家里去照顾。在我临死之前,我会另外拿一万元给你们的母亲柳老伴,算是我对她一点补偿。”
荣老师清了清嗓子,最后又补充了一句:“柳老伴我也不会亏待她,但是经济上你们尽量不要去乱想,很简单的。柳老伴来的时候,我不要她掏一分钱来,她的是她的。而我的退休金也只有我能分配,我死之后,我荣老师的个人财产和遗产,全部属于我的儿女们,外人是无份的。也就是说,我们死了之后,你们做晚辈的没有任何拉扯。当然,如果柳老伴有什么特殊困难,我荣老师还是会有限制的帮助的。”
荣老师讲完话,又征求柳阿婆的儿女们的看法。柳阿婆的儿女很是高兴,连连摆手说没有想法,说这样很好,还多次给荣老师敬酒夹菜,说以后母亲就不孤单了。
荣老师柳阿婆还有他们的儿女们现在过得很好,还经常彼此走动呢!
荣老师这样的财产安排,你们觉得合理妥当吗?如果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也省得您看了一遍会忘记,请点击收藏后多多阅读。
我们小区有一个离休校长,他原配去世以后,他又找了一个老伴。他3个孩子极力反对他领结婚证,但又怕他背着他们做手脚。
于是就不管他领证与否,先把他和原配的存款和房子,给儿女做一个分配。以后他们的父亲,爱领证不领证,他们都不干涉。
两个儿子在国外,经常给父母美元。老俩口都是高知退休,退休金不扉,根本花不着儿子给的钱。他们本身又生活俭朴,连美元带工资存了一千多万。于是老爷子把这些钱,平均分配给了3个儿女。又因为唯一的女儿,在父亲居住的城市工作,照顾父亲多一些。于是唯一的住房,过户到了女儿的名下。
现在老俩口在一起已经快20年了,过的挺好的。这个问题很现实,应该看你婆婆怎么办!
老人二婚不领结婚证是男女同居生活,这样的二婚不受法律保护。婚姻法不承认同居是二婚!生活中一般的老年人丧偶选择同居或者二婚:1,生活很现实也很时髦,自己不委屈自己;2,老伴去世,自己生活困难;3,家庭不富裕,为给自己孩子减轻负担;4,老伴活着的时候,不尊重自己;5,老伴去世自己孩子们不尊重自己。。提问者是儿媳妇。你婆婆还年轻,你婆婆现在和男人同居,你婆婆表示不打算领结婚证。你婆婆是现在不领结婚证还是永远不领结婚证呢?
你支持婆婆再婚或者同居。婆婆再婚或者同居对你们没有影响,你们考虑将来家庭财产分割的问题。公公婆婆的财产分割是个问题!我觉得你们家庭财产分割最好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全家人一起孝顺婆婆吧。让你婆婆感觉到儿子媳妇就是她养老的靠山!儿媳妇不讨厌婆婆,儿子孝顺妈,孙子粘着奶奶。你们家的财产永远丢不了!
婆婆现在和男人同居,也就是你说的找了后老伴。你们全家人不要小瞧他们。你们不参与婆婆自己的私生活。儿媳妇把婆婆当妈一样孝敬,你的婆婆不会把家庭财产给别人!我是春韵刘姥姥:我很高兴地帮助你解释解释这个问题!儿媳妇考虑问题很全面,儿媳妇考虑到将来有一方生病或者死亡,家庭财产会不会出现纠纷。这个问题一般的应该不会出现。将来会出现一方生病或者死亡的时候。活着的人要回归家庭,到了那个时候,你们是不是能够接受现实。假如地对方生病或者死亡,你婆婆你还要不要。你要你婆婆就不会有财产分割的事情发生!
你们家庭财产在你婆婆手里。你们怕出现意外,可以让你婆婆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家外甥女婆婆再婚领了结婚证,她婆婆和再婚老伴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再婚老伴去世,老伴的孩子们不接受老太太。我外甥女和女婿把婆婆接回来了。这才是再婚以后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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