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年都可以取吗

如题所述

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一年提取一次。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同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不同,另外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同,提取公积金的次数限制也存在差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并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每月自动还款。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还款。两种方式的还贷期间,都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如果非按月还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是每年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季度打到公积金联名卡上。
4、建造、翻修、大修所有权自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都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一般以下几种情形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3、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4、职工当前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靠租房居住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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