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还能取保,但是申请取保候审难度比较大,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取保候审。
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批捕了还能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逮捕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