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迁到个人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集体户迁到个人户方法如下:
1、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在当地购买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至个人房产处(属于本地户口迁移,不需要其他条件),或者在其他地方购买房产,且符合房产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
2、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结婚登记后,配偶是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以“夫妻投靠”为由迁入配偶处;
3、集体户口迁移成功的,应当立即注销集体户口。户口迁回原籍的,需先征得原籍派出所的同意并出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后才能办理迁移。
集体户转个人户口需要以下资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综上所述,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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