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1-14
各地的具体规定有差异。请咨询您所在地的地税机关。
有些地区对转租不征房产税,比如广西等。
有些地区按照差额征,比如吉林:
长地税财行函[2004]3号:“房产转租,是指房产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租入的房产又转手出租给他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转租人按照其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扣除已付租金所剩的差额部分征收房产税。”
吉地税发[2006]42号:“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有些地区先征后来又不征,比如江苏
苏地税发[1999]087号第一条第(四)款“对转租房产的,由转租人按转租收入和承租租金的差额缴纳房产税”的规定停止执行。对转租房产取得的收入,仍按原规定缴纳有关地方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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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您查了,湖北地区现在转租不再征收房产税。
《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97号)明确,房产税属于财产类税,不同于流转税,根据规定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出租房产已由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是否要再对承租人将租入房产进行转租按收取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差额征收房产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将《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鄂地税发[1997]314号)第二条“关于房屋转租收入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规定废止,从发文之日起对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
最后说几句废话:老弟,你还很年轻吧,我看见你补充问题只是向1楼发问,心中很感慨啊,最佳答案你不给我都没关系,别迷信级别高,级别高也许只是来百度久回答问题多,我一个专业人士给出专业回答连文号都给你,你应该可以去查一下,从答案有一个自己的判断。
第2个回答 2019-11-15
房屋房产税是由房屋产权人缴纳的,如果是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如果是自己使用的,按固定资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以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如果是出租的,按出租收入12%缴纳房产税。对你从事什么行业是无关的。
如:房子是张三的,李四开了一家小超市,营业执照上是经营者李四。那么税务会认定,李四向张三租了房子开店,本应由张三缴纳的房产税从李四这里扣缴了。王五7月份去重新办餐饮执照,税务会认定,王五向张三租了房屋,从王五这里扣缴房产税。
在具体操作上,税务部门不知你们的租金是多少,也许就会采用谁来办税务登记证就从谁头上扣。这样就会出现你所说的情况了。
只要你能证明你的房产税已按规定缴纳了的证据,税务部门是会退还给多交的房产税。
第3个回答 2010-05-12
房产税规定由房屋所有人缴纳,如果房屋所有人不缴纳就又房屋使用人缴纳。
你交房租的时候找房东要发票,他到税务代开房屋租赁发票,房产税自然就交了。
第4个回答 2019-04-05
1、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