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次出售需要多少税?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 (一)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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