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少天2020年新规定浙江

如题所述

根据新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延长产假。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这也就是说,新婚夫妇生育一个小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若是后续还生二胎和三胎的产假还会更长,可以休188天,差不多有7个月的时间,还是比较有诱惑力的。

一、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待遇怎么发?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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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2
一般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除了上述的基本产假,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往往根据生产时的具体情况和准妈妈的个人情况,酌情增加额外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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