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女方名字贷款买房子,分手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用女方名字贷款买房子的,分手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偿还的贷款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并承担剩余的贷款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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