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简称“大公文交所”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在香港依法注册设立,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大公文交所是比较公平、公正、公开的,作为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交易模式不受大陆相关政策的制约。
法律依据:《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有人公约》 第一条 为维护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称大公文交所)艺术品共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艺术品投资活动安全、有序,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制订本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