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怎样直判

如题所述

判断标准共十条。
化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区外的公共区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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