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与助理医师考试的地点要一致吗?

执业医师与助理医师考试的地点要一致吗?

这取决于在网上报名时的住址,而不是户口。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职业资格证书(主治医师)一般是有属地原则的(户口在哪里,就在哪里考试),具体可以看当地的招考简章的要求。
二,职业资格证书:
1,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2,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4,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5,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01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
二、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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