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2010年的艺术类(美术)高考生,有谁知道
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第九条: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指什么?
②如果我在外省艺术类考试校考中苏州大学的第三门考试中舞弊,在第二天的宁波大学考试取得合格证,是取消苏州大学的,还是均取消?
③教育部高校学生司34号文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
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第七、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种违规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是否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冲突?
应如何解释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