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的优先次序?

如题所述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

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 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4)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
招标工程); 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 专用条款;
(6) 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施工设计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的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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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3
如果您的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所有文本(正本及附件)效力相同。追问

能详细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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