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贴吧的一个问题。。关于挂名财务负责人的。。。

“我刚毕业来公司工作半个月,我是公司的审计员。公司新注册了个公司,要拿我的会计证去给公司做一般纳税人备案,挂名为财务负责人。请问这样会有什么风险?我该不该给他?”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薄、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处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对单位财务负责、主管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没事则以,一有就是个大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2-23
要严格按法律来说,要承担偷睡漏睡的责任,但是现在小公司养不起会计一般都是花点钱挂名,一般也妹有人找小公司麻烦,有的话说明你人品不一般的差。射秽上的会计鸡本都是靠挂名赚钱的,每个期末理下帐,平时都很闲。PS:不要给我分,再给估计就得封10天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