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大队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15日内我不去处理怎么办

我骑的别人的摩托车,停在人行道上,被交巡警大队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当时我不在场,如果我不去接受处理,也不去审车,是否会处理车辆所有人,到时车辆所有人年审驾驶证的时候是否会有麻烦?

分析如下:

1、交警贴的是告知单,告诉机动车驾驶员违法停车了,没有15天期限规定,也不会产生滞纳金,因此,这个违章行为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即可,但不处理是通过不了车辆年检的。

2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3、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4、不管是去交警队的处罚还是去城管局的处罚,违章停车的处罚统一是不扣分,罚款50-200元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150元的处罚金额。

5、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可以直接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

扩展资料

处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

2、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3、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违章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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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6

不会扣分,也不会增加罚款,按正常处理方式去处理即可。

分析如下:

1、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2、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

3.、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4、不管是去交警队的处罚还是去城管局的处罚,违章停车的处罚统一是不扣分,罚款50-200元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150元的处罚金额。

5、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可以直接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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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2

交警贴的是告知单,告诉机动车驾驶员违法停车了,没有15天期限规定,也不会产生滞纳金,因此,这个违章行为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即可,但不处理是通过不了车辆年检的。

驾驶员需携带这张告知单和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会出具处罚决定书之后,应在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纳每日加收3%的罚款,但滞纳金金额不能超过本金。如果对这个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在60日之内向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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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24

交巡警大队所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其不受15日处理的限制。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十五天内完成违章处理,但是规定了在每年的车检前处理所有违章,即在年检前处理违章即可。

违法停车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简易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警贴的是一个告知单,不是处罚单,处罚决定书一定要有违法行为人签字才生效,如果车主不去处理的话是没有正式处罚决定的,所以,这个违法行为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就可以,但不处理是通过不了车辆年检的。

扩展资料: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对其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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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8-30

交警贴的是告知单,告诉机动车驾驶员违法停车了,没有15天期限规定,也不会产生滞纳金,因此,这个违章行为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即可,但不处理是通过不了车辆年检的。

驾驶员需携带这张告知单和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会出具处罚决定书之后,应在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纳每日加收3%的罚款,但滞纳金金额不能超过本金。如果对这个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在60日之内向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交巡警大队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不受15日处理的限制。违法停车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简易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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