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想买套二手房,想和房住商量,房主不在就和房主的弟弟签了购房定金协议书,上面写了付定金1万元,代理人是房主弟弟,而且合同说明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可我交了定金一个月后,由于我没有凑够钱付首付,要求退还一万元定金可以吗?此购房定金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房主弟弟在签协议时写了一份收条是写的订金)
想补充说明一下,房主弟弟给我给了一份传真的委托书,不知道有用没
具备以下六大条件即生效:
购房定金协议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购房定金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购房定金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主合同有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购房定金协议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如果购房定金协议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所附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定金合同才生效。定金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特殊的条款,为定金担保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