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在车辆正常行驶,狗没有狗证且没有系绳的情况下,车主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是车主违章行驶,狗的主人尽了保护的义务,是车主的责任;如果车主违章行驶,狗没系绳又没狗牌,双方都要承担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三米以内的束犬链牵领;
(三)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管束措施;
(四)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