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织关系。急!

问一个问题,我家在外地,现在我在一个城市工作,大学又是在另一个城市上的,大学时入了党,现在还在预备期,人事档案毕业时打回了原籍,组织关系还在大学所在地,户籍关系在原籍,暂时无法迁转,现在我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所在地,请问像我这样组织关系、户籍关系、人事档案,工作单位在三地的,组织关系能转过来吗?谢谢!
请不要转贴党章,我已经看过n遍了,请有过这种情况的同志回答。非常感谢!!!补充一下:可能我说得不大清楚,假设我的原籍是A地(户口和人事档案都在那),大学所在地是B地(组织关系在那),现居住地C地(工作在这)。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应注意的问题
  一.已正式签约分配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定要自己办理,自己签名,自己携带,保管好,在限期内到新单位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2.毕业的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要定期向组织写思想汇报,到期写转正申请书申请按期转正。
  3.如果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当地后,工作单位有变化,或介绍信台头不对,需要重新更换介绍信时,一定要把原介绍信交回学校组织部,在有效期内组织部才能重新开出介绍信。
  二.未就业毕业生党员:
  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若学校已经同意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暂时留在学校,其党组织关系可由本人向所在党委或总支提出书面申请,在保证能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下,由党委或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并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其党组织关系可暂时留在本党总支,待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出学校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三.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
  原则上党组织关系随人事档案走,人事档案转到什么地方,党组织关系转到什么地方。如果人事档案存在学校人事处,党组织关系也可以留在党委或总支,但必须本人写申请,说明情况(包括党费如何交),经党委或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并交到组织部备案。
  四.复习考研的毕业生党员:
  1.无论是正式还是预备党员,如果你回到家乡了,要把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党组织;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还要半年写一份思想汇报,到预备期满,要提前写转正申请,申请按期转正。
  2.如果你没离开学校,可以与你原所在党委或总支商量,组织关系还放在原党组织,要在一个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是预备党员的要按预备党员的要求写思想汇报,按期申请转正。
  五.注意:
  如果有其他情况,不知如何办的,可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咨询。千万不要自己拿着介绍信,不找组织部,过了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的有效期,就作废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1-09
怎样转接党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为了加强党员管理,避免在接转党组织关系时出差错,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内接转
� 1、教职工党员因工作需要,如跨总支调动时,需由原所在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转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到所去部门报到。如在本总支内调动教职工党员,不需转移党组织关系,由党总支通知调出和调入的党支部即可。
� 2、毕业生党员,如留校仍在本总支范围内工作,不需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若分到校内其他总支的部门工作,则按第1条规定办理校内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校外调入
� 1、凡由外单位调入我校的党员(含招工、招生、转业复员、毕业分配来的党员),需持地、市、县委组织部;省委部、办、厅、局组织处(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
� 2、临时工、合同工、短训班以及借调到我校工作的党员,如在我校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如时间超过半年,则按规定转移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调出校外
� 1、凡调出本校的党员(含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应持所在党总支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2、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半年以内者,持总支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超过半年者,按第1条规定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返回时,需由对方党组织证明其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加盖公章交回校党委组织部。
四、其他
� 1、转移党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党员本人或组织派人办理,不能由党员个人委托他人,甚至非党人员办理。
�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机要转递。
� 3、党员调动工作,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到指定单位支部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语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仍然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时间超过6个月,则以自行脱党处理。
� 4、党员如有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原开具组织关系信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调查了解丢失介绍信的情况,如查明确实由于本人不慎丢失,可予以补办,并通知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语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者,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第2个回答  2006-11-19
一、校内接转
� 1、教职工党员因工作需要,如跨总支调动时,需由原所在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转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到所去部门报到。如在本总支内调动教职工党员,不需转移党组织关系,由党总支通知调出和调入的党支部即可。
� 2、毕业生党员,如留校仍在本总支范围内工作,不需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若分到校内其他总支的部门工作,则按第1条规定办理校内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校外调入
� 1、凡由外单位调入我校的党员(含招工、招生、转业复员、毕业分配来的党员),需持地、市、县委组织部;省委部、办、厅、局组织处(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
� 2、临时工、合同工、短训班以及借调到我校工作的党员,如在我校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如时间超过半年,则按规定转移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调出校外
� 1、凡调出本校的党员(含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应持所在党总支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2、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半年以内者,持总支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超过半年者,按第1条规定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返回时,需由对方党组织证明其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加盖公章交回校党委组织部。
第3个回答  2006-11-17
你的党组织关系应尽快转到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同时转一份另时党组织关系到你目前的工作单位(必须建有党组织的),因为,预备党员转正是有期限规定的,预备期满后的六个月内不能转正,你的党组织关系就自然过期作废了。预备期内你还必需按季度书面向二地(户籍地、工作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必需按时缴纳党费(二地都可以缴纳),如果由户籍地办理转正,还需你工作单位提供书面的关于你的表现情况,你必须在预备期满时提出:“申请入党转正”的书面报告。
第4个回答  2006-11-09
户籍和组织关系没有直接关系,我和你的情况一样,毕业时是预备党员,由于决定过几年回去考研就把户口留在了学校所在地,但是工作期间需要转正,就去跑组织关系的事,把组织关系转到工作的单位(也有一些企业没有党支部,这样你可以把组织关系转到上一级管理机构的党支部),补交党费后就ok了.我现在已经转正,马上准备回学校考研,还要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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