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罗斯风城玫瑰

如题所述

德里克·罗斯效力于芝加哥公牛,芝加哥因为终年多风,被称为“TheWindyCity”(风城),而罗斯(Rose)在英文中有玫瑰的意思,故而被称为“风城玫瑰”。

拓展资料

德里克·罗斯(DerrickRose),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绰号“风城玫瑰”,效力于NBA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德里克·罗斯在2008年NBA选秀中于首轮第1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新秀赛季当选NBA年度最佳新秀并夺得NBA全明星技巧挑战赛冠军,2009-10赛季入选NBA全明星替补阵容。

2010-11赛季,22岁的罗斯荣膺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MVP),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该赛季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和NBA全明星赛首发阵容。

2011-12赛季再度入选NBA全明星赛首发阵容。2016年6月23日被交易至纽约尼克斯队,2017年7月25日加盟克利夫兰骑士队,2018年3月9日加盟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童年时期

1988年,德里克·罗斯出生于芝加哥,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弟兄几个在附近球场切磋球技的日子里,往往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而罗斯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后来者居上。

而受到家中三位酷爱篮球的哥哥们影响,罗斯年幼时便沉迷于本土球队芝加哥公牛。兄弟几个时常会要求罗斯训练控球、传球以及左右手投篮,这恰恰是受他们母亲的旨意,罗斯的母亲早就看出了小儿子的篮球天赋以及成为职业球员的潜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德里克·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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