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但婚后夫妻共同付按揭款,请问怎样办理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按揭还没有付清,如果要公证,30万都房子会花多少公证费,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有3点建议:
1。到房管所把房产名字加上你的名字。
2。留下你付房子按揭的余款证明,比如还房子月供的银行还款证明
3。做公证。只需几百款。
其实只要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后面两条只是更加保障你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29
应该婚后就算共同财产,无需办理
第3个回答  2010-04-29
现在物权法出台啦,房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就算是婚后买的房,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也算一个人的财产的,但贷款是夫妻共同的债务,所以做为债务来说,贷款期限内所还的贷款额到可以算是男方借女方的,一但有什么问题,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这部分还款额,房产权属是一定要不来的了。至于公证吗,不太清楚你说的是什么公证,那方面的,收费也不太贵,和房款也没什么关系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产证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该房屋中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首付以及婚前还款部分与女方无关。
  如果女方想将婚后首付以及婚前还贷部分也视为共同财产,可以去房屋所在地方管局做一个登记备案,备注女方为房屋共有人,因为房贷没有还清,所以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双方之间签署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签字确认。
第5个回答  2010-04-29
应该去房产局把你的名字加进去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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