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题所述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业性识别标记禁止用作商标。

修订后的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从各国商标管理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他人依法取得的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域名权、商品化权、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权、包装装潢权等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注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05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根据《商标法》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但是,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详情
    官方电话
第2个回答  2019-10-17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17
迅城知识产权帮助你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字、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歌、军徽勋章等相近或者相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企、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标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相近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相近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