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理型世界和亚里士多德共的相不离个物;唯实论和唯名论;唯理论和经验论

这三对概念各就什么来说的,我只知唯理论和经验论是关于认识论的,其他两对呢。这三对概念之间有何继承关系、发展和区别?

柏拉图的理型世界:柏拉图的意思是理型世界的范围和纯粹性要远远大于现实世界.古代西方和古代中国一样,都是重道轻器,重体轻用.但随着进化论的提出,静止的旧形而上学就不攻自破了。

唯名论(Nominalism)与唯实论(Realism),通常是指西方在公元十一、二世纪「共相问题」(TheProblemofUniversal)的两支对诤学说。但是,在西方哲学史上,这两个名词使用得相当松泛,譬如:当它们用来指称十七世纪的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或者二十世纪的逻辑实证论与士林哲学时,意涵就有不同。然而,不容否认的是,无论是何种形态的唯名论或唯实论,在基本立场上,它们仍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很明显地是继十一、二世纪的唯名与唯实之争发展出来的。

共相问题,也就提普遍概念是否具有客观实在性的问题,或者,抽象观念与感觉个物的关系系究竟如何的问题。它的发生背景极为复杂,最早可溯源到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对理型的主张,但直接的导火线则是缘于波斐立(Porphry,二三二~三○四)在Isagoge,即「亚里士多德范畴论之导言」一书里,提出了有关「类」与「种」的本质问题,诸如:它们是存在于吾人心灵中,抑或事物之中?它们与感觉经验的内容分离存在,抑或存在于感觉内容里?-却未加以解决所致。

柏拉图的理型说认为感官所对的经验世界流变无常,只有理念才是真实无妄的,而一切经验中的个别物,均因分享了理念的真实才能以不完全的方式存在。但是,柏拉图的这种主张,明显地与常识相悖。因此,亚里士多德修正师说,认为经验中的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吾人心中的共相是理智抽象的产品,虽然具有知识上的客观性,却以个体事物为基础,不能离个体事物独立存在。结果,柏拉图的学说成为中世纪唯实论的滥觞,而亚里士多德「共相不离个物」的主张,则鼓舞了唯名论的立场。当波其武(Boethius,四八○~五二五)将波斐立之Isagoge译介为拉丁文,在初期士林哲学专务逻辑学的探讨风气下,终于演为两种极端对立的学说,聚讼不决,相持不下,一直到今天,仍然成为许多哲学家主要关怀的问题之一。

唯实论,在共相之争的阶段中,由于受到教会立场的支持,较占优势。严格论之,它应区分为过激的实在论(ExaggeratedRealism)与温和的实在论(ModerateRealism)两种,前者与唯名论对立,而后者则是批判唯名与唯实之争的调和立场。过激的实在论,以安瑟伦为代表,主张种与类能独立存在,具有比个体更高的实在性,是天主创造万有的模型,而为人类心灵所能认知者。由于这种主张屡受唯名论攻击,后经阿贝拉(Abelard,公元一○七九~一一四二年)批判修正,认为共相乃人类理智经抽象作用才从个体中把握到的本质,虽然并非主观虚构,但却以个别具体的事物为基础,同时也不能穷尽个别实体的全部内涵。阿贝拉这种主张较符亚里士多德原义,后为多玛斯继承,成为士林哲学知识论的基本立场,一直秉持到今日的新士林哲学中。

参考资料:http://living.pccu.edu.tw/chinese/data.asp?id=3938&htm=06-403-3501%B0%DF%A6W%BD%D7.htm&now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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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1
柏拉图的理型世界和亚里士多德共的相不离个物:是关于本体论的。
柏拉图的观点:个别事物的背后有一个“理型”,后者是前者存在的根据。(比如说张三、李四都是“人”这个理型的摹本)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只有个别事物(张三)才是客观存在,理型(人)不是客观存在的

唯名论和唯实论:是关于“共相”问题的。
共相:逻辑上的“种”、“属”(比如说张三、李四都是个体,他们都是人,“人”就是共相)
唯名论的观点:共相是独立于个体事物而存在的客观实体
唯实论的观点:共相不能独立存在,共相只是寓于个体事物之中的抽象概念

三者的继承关系:
唯名论与唯识论属于中世纪基督教哲学。
唯理论与经验论属于16-18世纪西欧哲学

唯识论与唯名论明显是根据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分歧而来。

唯理论与经验论的来源:古希腊的哲学注重“客观世界”,中世纪基督教哲学注重“主观精神世界”,而16—18世纪西欧哲学把两者结合起来,关注人(主观精神)如何认识世界(客观世界),即产生了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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