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帮我交综合保险,而且注销了我的当前的工作单位.我可以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马上就离职吗?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2008年7月1日来这家单位来上班的.目前在这家单位工作已经有1年零10个月了,我们单位给我交的是上海市综合保险. 之前我的综合保险就有好几次忘记正常缴纳,后来我和公司说了下,之后才会帮我补缴的.今年的4月15号,我在网路上查看了下我的综合保险缴纳情况,我看了下我的缴费情况,3月份没有缴纳.于是我就拨打了12333,他们说每个公司的缴费时间不一样的,不过这个时候一般都可以正常显示出来3月份的缴费情况了,要我在20号左右,在看看. 我4月23号,看了下还是没有. 于是, 当日我就用邮件写了份离职报告书通知我的老板,说是想要在5月8号正式离开公司.(因为这个公司很多漏洞,实在是没有办法继续呆下去了).老板要我考虑清楚最终的留还是走,并给他份书面的通知或最终的工作日期,后来给他答复是: 我最终确定还是要离开这里的,越早越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期望最后一天的工作时间是5月14号. 然后一直就没有给我回复, 今天我打开网络查询综合保险记录的时候,我发现公司3月份4月份都没有给我缴纳,而且更加离谱的是:公司已经注销了我的账号,也就是说我目前没有没有了工作单位.但是我确确实实的 现在还在这家单位上班的啊. 于是我就拨打12333确认下, 12333的人员和我说.我们单位确实注销了我的讯息.也就是现在我没有工作单位了.

我想请问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现在可不可以立刻离开这个公司? 因为我觉得这家公司也没有必要再留下去了.200多块的综合保险也扣.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我上到5月8号的话, 3月份,4月份,5月份的综合保险可以继续帮我交吗? 而且我还想要得到1年零8个月的工资补偿, 这样子可以嘛? 需要提供学什么样的材料?

现在有些私营企业真的是太卑鄙了.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举证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去劳动局举报投诉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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