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如题所述

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影响着价值量发生相应的变化。
(1)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生产某种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效率,它通常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二是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可用公式表示为:
劳动生产率=产品数量/劳动时间
(2)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涉及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数量的变化,而同一劳动在该时间内所创造的商品价值总量是不变的,因而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数量就会增多,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减少,从而单位商品中所包含的价值量也就会降低。
(3)反之,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数量就会减少,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增加,从而单位商品中所包含的价值量也就会增大。
(4)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包含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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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2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劳动的客观因素作用的结果仅是一种理论推测,就现实而言,劳动客观条件的任何变化都不可避免地引起劳动的主观条件的变化,如采用新的或更先进的机器设备后,直接使用机器的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程度可能降低也可能提高,但是,这时工人的概念可能不是一个单体,而是一个总体,就“总体工人”的劳动而言,其劳动的强度和复杂化都有提高的趋势。如果认为劳动客观条件变化可以引起劳动生产率变化,而主观条件变化不能引起劳动生产率变化,这与现实并不吻合。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劳动的客观条件单方面变动的情况只是一种可能性,更多的情况是两者的同步(可能是不同比例)变动。
而且,就一般意义而言,引起劳动生产率变化的重要因素是科技的进步,马克思认为科技是生产力,而科技进步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渗透到劳动的主观和客观条件之中而对劳动生产率起作用,这其中劳动的主观因素——劳动者是决定因素,没有劳动者就没有人类劳动,也就不能创造出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劳动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变化在许多场合是不可割裂的。马克思一方面承认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重要因素,科技进步是通过对劳动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改善而作用于劳动生产率之上,这其中人是最主要的因素,另一方面又没有分析劳动的主观条件变化,即劳动的复杂程度、熟练程度和强度提高对劳动生产率的推动作用。这是导致马克思“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运动规律”出现逻辑上的悖论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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