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沙坪坝区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如题所述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日7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87号-195号及217号,渝碚路街道渝碚路30-2号波司登,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不进不出。
2.临时管控后的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所有密闭场所关闭,停止使用,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7.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小龙坎街道小正街86号附5号都市丽人、小龙坎广场土家鲜肉饼爱心亭、小正街149号紫燕百味鸡、小正街196号堂客老火锅、小新街5号附3号鑫斛大药房,渝碚路街道15号华宇广场17号附2号李氏冒菜面馆、渝碚路30-28雷家老农民总店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7天,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2.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3.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对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96号轻旅酒店及所在楼栋、小正街198号瓜瓢面总店及所在楼栋,渝碚路街道15号华宇广场17号附2号李氏冒菜面馆所在华宇广场小区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4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4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0月27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对三峡广场商圈全域实施临时管控,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4天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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