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也太罗嗦了吧!
现在的最新文件标准是2006年7月出台的.具体你查一下(苏民优[2006]37号)文件,下面有链接.
对你这个情况简单说一下:
教师病故的可领取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退休费。还有丧葬费,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的退休费(各个地方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问当地人事局工资部门),包干使用,即多不退少不补.
现在的月退休费额(即计发基数)的计算方法是:2006年7月1日前去世的仍按原规定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后去世的,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参照人员)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为基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数。在江苏省规范地方津贴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前,职岗津贴、综合补贴仍然计入基数,待规范津贴补贴的政策出台后再按新的规定执行。
具体去哪里领?遗属只需提供死者火化证明、抚恤金领取人的证件(一般是和死者同一个户口薄的亲属)给学校人事部门就OK啦。学校会帮你搞的,一般是到当地人事局领取一份抚恤金和丧葬费申请表,填好盖学校的章,送人事局工资部门审批,下个月发工资的时间就可领取了。
以下是待查的参考文件链接:
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693/4/238a063644138cd2ce733c5f8cc0ed3a_0.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