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关于解除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的通告(11月13日)

如题所述


阳春市关于解除疫情防控
风险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7时起,解除阳春市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春湾镇石龙路两边前后三排建筑;春湾镇新明村东风自然村水田以东、县道602线以西、下岗村路口树林以南、新明明发商店南侧巷子以北高风险区域管控,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二、解除春湾镇新明村东风自然村以及急水自然村中风险区域管控。
三、阳春市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市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解封”不能“解防”。请广大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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