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费必须要发票吗

如题所述

不是必须的。患者在医院交费后,如果没有做相关的化验检查、治疗的,可以凭付费原始发票两联单据进行退费,并且退费需患者本人在付费原始发票单据上签字确认。

医院退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需要退费的患者应持京医通或社保卡、缴费收据、电子处方或各项检查单、个人刷卡凭证先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退费审批手续。(由医生填退费单,综合服务窗口审批加盖退费章。)
2、患者到相关科室办解码手续。如:退药费需要到药房做退药操作,检查、化验费到相应科室做退费处理。

医院退费有哪些管理规定
(一)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5、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二)作废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原则上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当天处理完成。特殊情况必须每月结账日之前(**医保每月20日之前),由收费处经办人将发票三联收齐后作废并签名。
(三)违反《医院处方制度》开具“大处方”造成退费的,一经发现,给予开方医生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停止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等处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法》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制定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国家基本医疗制定委员会。下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委员会,国家基本医学常规检查制定委员会,国家基本卫生服务制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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