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核辐射一般要多久才致人死亡?主要得什么病?

如题所述

核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1. 急性核辐射性损伤
照射剂量超过1Gy时可引起急性放射病或局部急性损伤。剂量低于1Gy时,少数人可出现轻微症状如头晕、乏力、食欲下降。剂量在1-10Gy时,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剂量在10-50Gy时,主要症状为消化道不适;50Gy以上时,脑损伤为主要症状,可能导致死亡。这种情况多见于核辐射事故。
2. 慢性核辐射损伤
长期暴露于超剂量的核辐射环境下可引起慢性放射性病。局部大剂量照射可能导致慢性损伤,如皮肤损伤、造血障碍、白内障等。慢性损伤常见于核辐射工作的职业人群。
3. 胚胎与胎儿的损伤
胎儿对辐射较为敏感。在胚胎植入前接触辐射可能增加死胎率;在器官形成期接触可能增加胎儿畸形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胎儿期受照射的儿童白血病和某些癌症的发生率较对照组为高。
4. 远期效应
在中等或大剂量范围内,核辐射致癌已为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调查所证实。在受到急慢性照射的人群中,各种癌症的发生率随照射剂量增加而增高。
核能外泄:内外照射可伤人
核能外泄,或称核熔毁,主要发生在核电站。尽管核能外泄的辐射量远比核子武器小,但剂量积累到一定程度仍能造成生物伤亡。
核泄漏发生后,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皮肤伤口及消化道吸收进入人体内,引起内辐射。γ辐射可穿透一定距离被机体吸收,导致外照射伤害。
福岛核电站泄漏后,周边测得的辐射量已降至100微西弗/小时以下,不到致死或严重致病的当量剂量。
急性初期症状:恶心、呕吐、发热、腹泻
急性放射病是由于短时间内大剂量电离辐射引起的放射性损伤。常见症状包括恶心、呕吐、疲劳、发热和腹泻。在所谓的“假愈期”后,患者症状可能会有所缓解。严重病例可能出现感染、出血和胃肠症状。恰当治疗后,症状逐渐缓解。
局部照射损伤与受照剂量相关,可能在受照部位引起红斑、水肿、干性或湿性脱皮、起水泡、疼痛、坏死、坏疽或脱发等症状。局部皮肤损伤通常持续几周到几个月,严重者可能难以治愈。
体内污染引起的内照射一般没有明显的早期症状,除非摄入量很高,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国外发生的核辐射致病事件中,患者多表现为疲劳、头昏、失眠、皮肤发红、溃疡、出血、脱发、白血病、呕吐、腹泻等。有时还会增加癌症、畸变、遗传性病变发生率。一般来说,接受的辐射能量越多,放射病症状越严重,致癌、致畸风险也越大。
“当量剂量”是反映各种射线或粒子被吸收后引起的生物效应强弱的辐射量。其国际标准单位是“西弗”,定义是每千克人体组织吸收1焦耳为1西弗。西弗是个非常大的单位,因此通常使用毫西弗、微西弗。1毫西弗=1000微西弗。
对日常工作中不接触辐射的人来说,每年正常的天然辐射(主要是因为空气中的氡辐射)为1000~2000微西弗。一次小于100微西弗的辐射,对人体无影响。与放射相关的工人,一年最高辐射量为50000微西弗。一次性遭受4000毫西弗会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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