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定要公诉判刑吗?

4月25日,我老公把人额头打伤,伤口大约5公分左右。法医鉴定为轻伤。4月26日我老公被拘留,拘留15天被逮捕。逮捕以后才和对方达成和解,并赔付了医药费等各种费用,那人伤的其实并不重,只是缝了几针,不到1个星期就出院了。对方已经同意和解,并向检查院递交了谅解书,民事诉讼不予起诉。现在检查院已经把案件移交到了法院,我想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了,公诉到底能不能撤销?可不可以不定罪?连缓刑都不用判呢?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刑法》已明确解释了重伤的定义。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满足,第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有悔改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致人重伤属于加重处罚情节,若法定量刑档在三年以上,一般是不会宣告缓刑的,但特殊情况时也有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注:此提问是2010年,此后法律进行了修订,为防止误导网友,现对答案进行修改。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进行公诉,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你老公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如果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化解了矛盾,是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按你描述的事实经过,检察院已经起诉了,几乎不可能撤诉。
2,故意伤害致人轻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已经赔偿并取得谅解的,一般都是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所以,不用太担心。现在遇到严打了,公安有任务,不幸让你老公当了凑数的。
第3个回答  2010-06-18
一般不能,以你所说也可以撤诉。和解赔偿以后就可以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我现在正在打这种官司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