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必须及时办理吗?可以日后自行办理吗?

在老婆娘家的县城上以老婆的名买了套房,办了按揭,半年后也交了房。但就在出国工作二年后,突然地产售房部要我们俩一个月内回国办房产证,原来交房时房产证并没有办,现在售房部要收了,要帮全部住房一起办,警告我们如果一个月内不回去办,以后可能就找不到他们,再办就难了。但我的工作已没假了,且专程回国办个房产证至少要花二万多元,着实为难。
我想问是不是能可以让地产售房部把该办的资料留给我们,日后回国再办房产证是不是可以。
或是我老婆一人回去办即可。 (售房部说付清可以一人去办,但办按揭的要夫妻双方都回去办)
无论如何,麻烦请帮我出个主意,谢谢。

房产证必须及时办理;房产证可以日后自行办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不办理房屋产权将面临以下风险:
1、无法确定所购买房屋是否合法。目前,有的开发商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操作,本身就办不下产权证,业主对产权证的忽视正合了不法开发商的心意。更有甚者,开发商只是项目公司,规定时限购房人不及时办理房产证,等到需要开发商提供资料办证时,开发商已不知去向,房屋就一直无法确立产权。
2、使不法开发商有机可乘。在没进行产权登记以前,开发商作为产权人,可将房屋再次抵押。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权益将严重受损。
3、不能上市再交易。随着我国二手房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活跃,房屋买卖、投资逐步增多。但根据有关规定,没有产权证将使房屋再交易活动无法进行。对于想进一步改善住房的购房人,无法实现卖房再购新房。
4、引起承租人的疑虑。由于冒充房屋所有人骗取租金的事件屡见不鲜,承租人大多提高警惕,在租房前要求业主出示产权证明,以防上当,而不办产权证在出租房屋时遇到麻烦,将使出租人“以租养房”的计划成为泡影。
5、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遭受的意外损失将无法挽回。一般来说,业主在偿还贷款期间房屋由保险公司承保,一旦发生意外,所得赔偿优先支付欠款,剩余归业主。如房款一次支付或偿清按揭贷款,房子就要由业主自己投保,这时产权证就成了必备条件。
由此可见,对于购房人来说,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是可办可不办,而是必须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主动积极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完备手续,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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