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全脑征包括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房产变更测量的内容包括:一、现状变更测量的内容 1、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未经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实地位置、平面图形和房屋建筑结构、层数发生变化的; 2、 房屋的损坏与灭失及拆迁,包括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自然倒塌或烧毁; 3、 房屋的维护物(围墙、栅栏、篱笆、铁丝网等)和房屋附属设施的改变; 4、 房屋座落(地名、门牌号)的更改或增设; 5、 房屋及其用地分类面积的改变; 6、 行政境界(如市辖区界)的调整,涉及房地产编号的更正。二、权属变更测量的内容 1、产权初始登记后发生的房屋买卖、交换、继承、分析(割)、兼并、入股、赠与等房产交易活动引起产权转移或变更; 2、房屋用地界线、界址的变化,包括房屋因合并、分析、自然倒塌等引发房屋占地范围的调整; 3、 征(拨)用地、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而引起的土地权属界线的变化; 4、法院等司法部门裁决的房产转移和房产变更(包括没收、分析),以及房产管理部门按政策处理的接、代管和发还的房屋,绝产房屋。 4、 房屋他项权利(抵押、典当)设定权利范围的变化引起的变更或注销。 5、房产权利人自行申请更正,因申请人隐瞒事实、伪造有关证件等引发错证的补充和更正。
补充:
变更测量分为现状变更和权属变更测量。 9.1.2 现状变更测量内容 a)房屋的新建、拆迁、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结构、层数的变化; b)房屋的损坏与灭失,包括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倒塌和烧毁; c)围墙、栅栏、篱笆、铁丝网等围护物以及房屋附属设施的变化; d)道路、广场、河流的拓宽、改造,河、湖、沟渠、水塘等边界的变化; e)地名、门牌号的更改; f)房屋及其用地分类面积增减变化。 9.1.3 权属变更测量内容 a)房屋买卖、交换、继承、分割、赠与、兼并等引起的权属的转移; b)土地使用权界的调整,包括合并、分割、塌没和截弯取直; c)征拨、出让、转让土地而引起的土地权属界线的变化。 d)他项权利范围的变化和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986.1-200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2月22日发布 2000年8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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