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的人物,是宁国府贾蓉的妻子。可卿是她的乳名。 [编辑本段]人物简介 秦可卿是秦业(旧本作秦邦业)从养生堂抱来的养女,小名可儿,官名兼美,后来嫁给贾蓉为妻。她妩媚有似宝钗,袅娜如黛玉。她虽在书中是稍瞬即逝,作者描写她也是用曲笔,以致人们对她的品行留下许多疑点。虽然是存活得最短的一个金钗,但是她仍有着和其他金钗不同的明显特色。
第五回中关于可卿的判词,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判词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情天:指爱情的境界天高海深。“幻情身”指可卿是由警幻仙子的“吾妹”幻化而生。
情既相逢:有情人之相遇。此句作者指斥的是“皮肤滥淫”的“情爱”。
漫言:大家都说。
荣,宁:指荣国府和宁国府.
判词今译:高如天,深如海的柔情变幻出来的身躯,与滥情人相遇一定会出现越轨的行为。别说不争气的事情都出在荣国府,造成祸端的实为宁国府的人。
这说明她其实不是书中所写的病死而是自缢.据说是作者原稿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是经脂砚斋劝阻.才改写成今稿的。
秦可卿除了第五回引宝玉到她房中安歇以及后来写到她卧病榻上之外,她只在书中做过两件事”一是在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以警幻仙子之妹的身份许配给了宝玉.二是临死前在凤姐梦中托咐一件未了之“心愿”.即从事物的荣枯哲理,讲到为贾府保持”退路”的具体治家方略。其中还泄露了某些“天机”。这些所为都有是别人梦中进行的。所以显得她只是个虚幻式的人物。然而在第五回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告诉宝玉她妹妹(可卿)是仙界中的来客。这使人想到百花丛中的仙客来花。仙客来是樱草科,原产波斯,是多年生的球茎草本,又称兔耳花。
她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其年轻早夭。
刘心武认为,秦可卿出身并不寒微,是个公主级的人物。是康熙朝的废太子,即书中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在他“坏了事”后被贾家当作家族隐藏政治资产。
周思源说,看秦可卿的出身,我们一般不会说她是养生堂抱来的孤儿,而会说她是营缮郎秦业的女儿。而且秦家并不低微,营缮郎也是五六品的官,相当于现代的司局级干部,贾珍是世袭3品将军,3品将军的儿子娶5品营缮郎的女儿也算门当户对,不足为奇。周思源又进一步指出,秦业是个清官。因为,营缮郎主管朝廷的各大工程,是个肥差,而秦业宦囊羞涩,当然有很高的个人修养,是个清官。那他的养女秦可卿自幼在这样一个家庭长大,当然是个有修养知礼数的明白人,在宁荣二府受到一致好评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周思源一开始就说了,要注意有三个秦可卿形象,即曹雪芹起初写的秦可卿,后来改写的也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秦可卿,以及第五回太虚幻镜中的可卿。曹翁起初写的秦可卿是一个淫妇形象,可后来作了较大改动:同样秦的家庭,秦的父亲也作了相应的改动。曹翁一开始用秦业着个名字是有喻淫的含义,不过随着“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被删去,秦业这个形象也发生变化,可能由一个官场的暴发户变为一个有修养的清官。
至于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由于现在我们看到的秦可卿是由未改动前“淫妇秦可卿”转变而来得,所以保留着原有的秦的故事背景,周称为“文学基因”。
作者在《石头记》手稿中,原确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然于此后,又突然将其删减。其因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秦可卿原型涉及曹家一位女性亲属,且脂砚斋劝其莫为外人道之,作者遂改写之,然前著之手稿已为人传阅,遂留下秦可卿死因之惑。实则,自缢、病亡之说皆出自雪芹之笔。
“秦可卿”三个字谐音“情可情”,但这三个字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它必须与另一部伟大著作联系起来才能完整地表达其涵义,这部著作就是老子的《道德经》。很明显,“情可情”与《道德经》的开篇三个字“道可道”如出一辙。按照这一模式,“情可情”后面的没有说出的话就是“非常情”,对应“非常道”。见到“非常情”三个字,人们会立刻想起秦可卿的两件大事:与公爹的暧昧关系,贾宝玉在秦可卿的卧室中梦游仙境而初通人事,这种极不正常的行为难道不是“非常情”吗?[判词解释]正册判词之十一
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注释]这一首是写秦可卿的。
1.“情天”二句——太虚幻境宫门上有“孽海情天”的匾额,意思是借幻境说人世间风月情多。这是为了揭露封建大家族黑暗所用的托词。“幻情身”,幻化出一个象征着风月之情的女身,这暗示警幻仙姑称为“吾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的那位仙姬,就是秦可卿所幻化的形象。程高本作“幻情深”,“深”是错字。“幻”在这里是动词,与“幻形入世”、“幻来亲就臭皮囊”用法相同。作者讳言秦可卿引诱宝玉,假托梦魂游仙,说这是两个多情的碰在一起的结果。
2.“漫言”句——不要说不肖子孙都出于荣国府(指宝玉)。
3.“造衅”句——坏事的开端实在还在宁国府。意思是引诱宝玉的秦可卿的堕落是她和她公公有暧昧关系就开始的,而这首先要由贾珍等负责。衅:事端。作者在初稿中曾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为回目,写贾珍与其儿媳妇秦氏私通,内有“遗簪”、“更衣”诸情节。丑事败露后,秦氏羞愤自缢于天香楼。作者的长辈、批书人之一畸笏叟出于维护封建大家族利益的立场,命作者删去这一情节,为秦氏隐恶。这样,原稿就作了修改,删去天香楼一节四、五页文字(从批语提到该回现存页数推算,原来每页约四百八十字,删去二千字),成了我们现在所见的这样。但有些地方作者故意留下痕迹,如画中“美人悬梁自缢”就是最明显的地方。
除此之外,在可卿之死中还能找到一些窥见原著的疑点:一,可卿死,贾蓉没有什么悲痛的表现,反倒是老公公哭得泪人一般;二,婆婆平时对可卿百般疼爱,可卿一死,她却突然胃疼,卧床不起;三,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四,判词中的“情既相逢必主淫”,“好事终”曲子中的“画梁春尽落香尘”。五,贾珍为可卿办丧事,超常的大操大办,金枝玉叶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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