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汕头蓝天的义工有工资吗

如题所述

在同一片蓝天下,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还有许许多多的孩子,因为家庭经济或其他种种原因而无法上学或面临辍学。他们品学兼优却家境贫寒,他们好学上进却无力承担学习费用。当看到同龄人背着书包高高兴兴走进学校时,他们悲伤的心情写在脸上,他们抑郁的神情,落在我们眼中。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助学帮教是蓝天义工一贯的宗旨。自2003年开始,蓝天义工全体成员上下同心,挨家挨户调查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学生们筹集学费,得到了众多社会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使得助学工作持续开展、顺利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实际效益。仅2005年,蓝天义工累计发放助学金217人次,共计人民币74721元。为发展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转眼间,新学期又将来临。暑假期间,蓝天义工各综合小组陆续对原先跟进的困难户展开了探访工作,重新校对个案的家庭情况和学习成绩,尽快更新资料,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经各组筛选,现将急需资助学费的学生档案号、家庭情况等向社会公布。

如果您愿意向贫困学生伸出援手,请与我们联系(移动值班电话:134 2188 3666 ,助学理事 谢扬 电话:134 333 87900)。如需查阅更详尽的资料,请在蓝天义工值班时间段亲临蓝天义工办公室。(时间:每晚8:30—10:00,星期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办公室值班电话:823 98 28,地址:长平路竹园9幢104,即残联后面宿舍楼楼下)。另外,如需前往实地探访学生,我们会指定成员带您到学生家里了解情况,再由您决定是进行长期资助还是学期(短期)资助。

备注:
1、如由蓝天义工代理捐款,我们会交给您一份学生家庭情况探访表。随后,我们的义工成员再将学校收费单据以及由学生家长签名的《助学金接收函》送交给您并向您汇报该受助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期成绩。
2、如果您是直接送钱去学生家里,请及时将情况反馈我们,以避免出现重复资助的现象,将机会让予其他困难学子。
感谢各位热心人士!

附:
蓝天义工助学工作指引
(一)工作原则
1、孤儿、单亲家庭优先考虑;
2、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优先考虑;
3、资助只限学费,不包括观影费等其他费用;
4、提前通知受资助人必须上交学费单,否则不予以资助;
5、请受资助人配合填写成绩单等资料,上交归档;
6、及时与资助人联系沟通,交流学生情况;
7、活动结束2星期内将情况上报理事会并对外公布。
(二)工作对象
1、目前为家庭户口在汕头市区的困难家庭,包括小学、中学。
2、特殊情况可以申报助学理事再做处理。
(三)资助方式
1、私人资助
2、蓝天义工资金资助
除私人资助外,剩余部分由资金根据情况资助。
(四)资金资助额度
小学:250元或300元,超过300元学费则按每学期300元支付
初中:400元每学期
高中:500元—800元每学期
(五)工作流程
1、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各组自行开始活动准备。
2、接到社会求助后转交该片区小组进行调查。
3、各组的实地调查,情况核实后在开学前将资料上报秘书长。
4、秘书长将资料整理,归类后转交助学理事。
5、助学理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为蓝天义工资金资助或者私人资助。
6、返回由各组发放助学金并继续跟进。
7、上交学费单。
8、上报理事会并对外公布情况。
9、每学期末上报该学生学习成绩。

补充说明: 助学工作中几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1、社会相关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捐助人”)可以根据蓝天义工对外公布的需要资助学费的学生情况,委托蓝天义工向其提供学费资助。所有助学捐款均应出具接收该笔款项的凭证予以捐款人。没开具收据的款项将视为私人行为,我们将不负责其准确性及款项的流向。以后您也无法查询到您之前提供资助的相关资料。
2、无法提供学费单证明的,可以认定其不需学费资助或已受其他方面资助。
3、受资助对象的确定:
(1)家庭生活困难,确实无法支付或者难以支付学费的;
(2)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的学生优先;
(3)同等条件下,残障学生优先;
(4)同等条件下,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学生优先;
(5)同等条件下,当次未曾获得过资助的学生优先。
4、捐款人直接将捐款交受资助人的,捐助人和被资助对象产生的关系与蓝天义工无关。
5、特殊情况下,各小组经助学理事授权,可代为接收取捐助人的捐助款项,并把该款项作为学费转交给被捐助对象,但必须向助学理事上交学费单和接收捐助人款物的有效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接收函等),不能上交的,视为擅自收取或截留捐助人的捐助款项。助学理事接收到相关单据后,补办接收捐助人款项等相关手续。
6、未经助学理事授权,蓝天义工任何小组以及任何成员不得收取捐助人的助学款物。蓝天义工各小组以及各成员擅自收取或者截留捐助人的助学款项的,助学理事有权要求全额上交,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理事会作出相关处理决定,造成蓝天义工损失的,蓝天义工有权向相关行为人追偿及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7、捐助人在捐助后可以得到的凭证:
(1)接收到您的捐助款的凭证(收据等),蓝天义工仅对有出具接收凭证所列明的款项负责,请捐款人务必在提供特困学生学费资助时索要收据。如您没有索取相应单据或直接将款项交予某人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捐款的流向等、蓝天义工将不负责。
(2)受资助学生学费单
(3)受助学生(或监护人)签收的助学款接收函
8、需交还财务理事的单据(暂由助学理事接收后统一上交):
(1)受助学生学费单复印件(基金资助的为原件)
(2)受助对象签收的助学款接收函
(3)接收捐助人款项的收据(第三联,暂存于开出该单的部门)
9、各综合小组应当及时跟踪和更新学生情况,对于已经通过非蓝天义工助学活动的途径获得学费资助的学生,应当及时终止对其进行助学活动(原则仅资助未接受资助的学生)。
10、被捐助对象故意隐瞒相关重要信息,骗取学费捐助的,蓝天义工有权取消该学生所获得的捐助,并可要求被捐助学生返还已经获得捐助的款项。

再次感谢各位热心人士的善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1-19
  蓝天义工发源于网络

  蓝天义工的发起,十分偶然,竟是源于一场网络大讨论。2001年12月中旬,我市的一群年轻人在网络上展开一场题为“汕头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义工”的讨论,他们针对义工组织的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从义务工作的定位、宗旨到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组织架构、活动前景及发展目标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并初步达成共识。2002年1月初,14位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从虚拟走向现实,进行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大谈如何开展义工活动;1月13日,志愿者们怀着满腔热情进行了第一次义工活动;1月20日,“蓝天义工”正式宣布成立,2月28日归属汕头市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管理。

  从2002年初成立起,蓝天义工的队伍不断壮大,从最初的14人扩展到现在的3500人左右。他们来自汕头的各行各业,有医生、教师、记者、学生、法律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平均年龄25岁,80%以上成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是一支充满青春活力的青年志愿者队伍。

  蓝天义工是个很普通的群体。蓝天义工信念-“帮助别人是最简单的信念”,大多数人是怀着这样的信念而加入到这个行列的,在这里没有工资待遇,哪怕丰厚与薄薪,都没有,而且有时候,还需要义工们自掏腰包,为需要帮助的人解决问题,但即使是这样义工们也无怨无悔,因为帮助别人,看到别人的微笑,是他们最大的满足!

  蓝天义工办公室:长平路竹园9幢104,即在长平路残联后面宿舍楼下。
  联系电话:8239828
  值班时间:每晚20:30—22:00
  星期天上午9:30—11:30
  星期天下午3:00—5:3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1-19
没有.汕头蓝天义工是汕头网友自发的一个组织..
第3个回答  2006-11-19
都叫做“义工”了,那当然就是义务劳动,还谈什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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