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协议把房产给孩子,父亲迟迟不过户,孩子归女方抚养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进行房产过户,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你就可以给孩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另外,对方一直不给办过户手续,房子归孩子这个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过户的话以后会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你们在离婚的时候约定将房产留给儿子,那建议还是越早的去办理过户手续最好,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比如有房子的房产证的一方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并且第三人是善意的,此时您就只能要求自己的前妻或者前夫返还房子,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子,这种情况就会比较难处理。因此,建议您今早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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