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首见于《周礼》,清代以后一般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
普遍采取的是许慎的名称、班固的次序。 六书是后来的人对汉字进行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也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理论。当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
基本释义
一、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 “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条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
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二、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中较抽象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象的部分。
三、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 “监”,表示它的韵母与“监”字一样(古音及部分方言);“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两字韵母相同。
四、会意
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
1、“采”字,以动物或人的指爪象形“爪”和树木象形“木”合起来,表达采果子的字义。
2、“冓”(冓、遘、媾)字,甲骨文、金文像两“鱼”相遇嘴相接呷形。
有部分汉字,会同时兼有会意和形声的特点。例如“功”字,即可视为以“力”和“工”会意。这类字称为会意兼形声字。
五、转注
属于“用字法”。各说文家解释不同。大致有“形转”“音转”“义转”三说。江声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属老部。戴震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说文解字》“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转相为注,互相为训”的例子。
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
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六、假借
说文叙:“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语,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一些难以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来表达的概念,往往使用假借之法,使该概念不致于无字可写。如虚词“焉”,代词“其”等字,本来各有自己的本义,但这些虚词、代词,难以用上述各造字方法来创造对应的汉字,于是先人只好假借这些字来表达此等概念。
有人会把“本有其字”的通假字,与六书中“本无其字”的假借字相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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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大约周代到汉代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
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猫”、“轪”、“鉲”是形声字,“凹”、“凸”、“凼”是指事字, “曱”、“甴”是象形字,“畑”、“辻”、“奀”是会意字,“锿”是形声兼会意字(“爱”既标音,亦指爱因斯坦。
该化学元素的外文乃以爱因斯坦来命名)。这些新字,当中包含了日本国字,亦依从六书来造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 “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
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也由于形声字在创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以及有一些本来是会意字但被逐渐“读”成形声字,甲骨文时代约仅有15%左右的字是形声,但到了近代,有 50%的汉字是形声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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