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相应要求。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分为一类保护物、二类保护物、三类保护物(以下以居住建筑为例)。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含宿舍)、商住楼属于一类保护物,加油站埋地油罐一级站距离应不小于25米、二级站不小于20米、三级站不小于16米;通气管管口不小于16米;加油机不小于16米。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含宿舍)或居住建筑属于二类保护物。加油站埋地油罐一级站距离应不小于20米、二级站不小于16米、三级站不小于12米;通气管管口不小于12米;加油机不小于12米。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类和二类保护物以外的建筑物属于三类保护物。
加油站埋地油罐一级站距离应不小于16米、二级站不小于12米、三级站不小于10米;
通气管管口不小于10米;加油机不小于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