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可以开收购发票吗

如题所述

可以。农业合作社法有规定。合作社能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合作社收购本社成员的农产品进行销售,免征增值税。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合作社如何领发票
首先,农业合作组织应该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到辖区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开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发票,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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