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劳动法中是否有关于记过3次或3次以上,记大过2次的,可做解聘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管理条例中是否有关于记过3次或3次以上,记大过2次的人员,可做解聘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上有相关规定,但该条例已经被废止了。
2、所以你所说的“记过3次或3次以上,记大过2次的”应该属于用人单位自己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对该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合法是否有效,要看该规章制度是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合法,是否向职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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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1
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才是严重违纪可做解聘,需要在公司规章制度中约定。
如果规章制度中约定记过3次或3次以上,记大过2次的人员,可做解聘,且此规章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即职工大会通过,则可以按照这个规定解聘员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2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只是一个原则规定,具体还要看单位的劳动手册或内部规定。如果内部规定已经由职工大会通过且没有违反强行性规范,该内部规定是有效,可以解聘。
但要进行劳动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05-21
所有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中并无,一般规定于单位的公司规章制度里,如果你不知道该制度,该制度对你也是无效的
第4个回答  2010-05-21
这个要看公司的员工手册或者制度的。劳动法不会强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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