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夫妻在闹离婚,房子为男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夫妻双方都没怎么住过,一直被婆婆拿去出租,一次就租别人3年,房租占为己有,他们2口子就带着孩子打游击一样到处住。 并且婆婆把他们2人结婚的喜酒钱以及生孩子的喜酒钱也都据为己有,现在要离婚,想让女方带着孩子净身出户,女方这些年的收入就是还帐以及生活,现在身无分文。男方花天酒地,现在还没有离婚就已经新交了个女朋友,男方咨询过律师房子的事情,所以现在很牛。
孩子最可怜,女方这星期去男方家看孩子的时候,孩子的粑粑拉在裤子里都干了,没有人管,又黑又瘦,长期在外边买一个包子或者馒头打发孩子。
他们一家三口一直都过得很可怜,长辈不开导帮助,却总在使坏(对亲孙子都那样)。所以周围的人老早都觉得他们要离婚,走到这部是必然。只是孩子现在太可怜了。女人太傻,没给自己留后路,不相信会走到这步。男人以前很好,但是一旦变心,现在也翻脸不认人,和自己妈一起合计着对付女方了。
女方有什么办法得到些补偿呢,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还有孩子的问题,男方家人那样对孩子,女人不忍心。可是自己带没有生活来源,出去工作也不方便,有人劝她暂时先不要孩子,等有能力了再把孩子要来可以吗
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在离婚时是不能主张分割的。
如果婆婆将二人结婚的喜钱及生孩子的喜钱拒为已有,女方有权要求归还,但需要有证据。
如果双方现在还没有离婚,而男方已经交了新朋友,且有同居的证据,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对于孩子,女方有了扶养条件后,可以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