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严重。我国兵役制度分为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其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一般是需要先在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然后到所在村居申请,再到武装部门领取材料。尽管服兵役不是强制性的,但兵役登记却是强制性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兵入伍的基本流程是:适龄青年报名—乡镇、街道武装部门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政治资格审查—入伍。文山市的该98年小伙是自愿报名,并经过征兵体检、政考合格,流程已经正规程序走完,且被确定为预定新兵参加了兵役前的训练。当兵哪有不哭的,该小伙役前训练的时候怕吃苦,临阵退缩,4天内写了3次申请书申请退出服兵役。相关领导干部还多次引导教育,其还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拒服兵役处罚措施还是一心退出,那就吃能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根据《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拒服兵役的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对于逃兵后果就更严重了,如果仅是普通义务兵,即开除军籍,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逃兵”永久字样。如果是执行任务时,那就得上军事法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其严重程度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