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很专业的,人家就是吃这碗饭的。。很怕啊。。
追答前面就看了标题,没注意到降薪已经三个月了,那这样你就难了,基本上没戏。
最高法有司法解释: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我是最后才知道的,看了工资单 唉。。郁闷
没有口头变更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关键是降薪已经达到3个月了,我们法务很有经验,请问如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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