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干部身份的疑问

我是2010年7月毕业,户口在学校(211院校),但是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如果在2010年10月之前找到一个单位,那还有没有机会拥有干部身份了?我对这方面一点也不了解,好心人解答一下,谢谢!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石家庄市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除本市企业外,在与外省市企业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石家庄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 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二) 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三) 档案工资的晋级;
(四) 职称晋升申报;
(五) 办理落户手续;
(六) 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七) 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省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省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3、对到西部就业的毕业生学校有何奖励
为了鼓励应届毕业生自愿服务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开拓创业、锻炼成长,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配套奖励办法

4、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学校有何奖励
学校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学校给予指导和帮助。毕业一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人才市场,是指运用市场机制开展人才交流,配置人才资源,实行人才社会化服务的机构、场所及相关活动的总和。

人事代理的好处:
1、 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 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二、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三、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四、办理出国手续
五、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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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4
按理说是应该有的,学校会延期派遣到12月份
但是无良的辅导员会逼着你签三方,骗你说这是最后的期限
其实他们自己完成预定的任务能拿奖金
道德都被金钱冲昏了!

如果他不承认会延期到12月份,那你就花点钱先跟大一点好一点的人才签了三方。这样也能拿到派遣证报到证之类的,还可以保住户口和档案,之后再签单位的话,可以到人才办理改派遣。具体的你要详细咨询你签的那家人才
不过貌似学校都会有校方人才,这个你要问你们学校的招就办了,据说签自己学校的人才比签外面的人才要好点……自己去打听打听

出国的话好像就是签人才保住档案户口之类的吧,没有派遣证什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04
1、先明确一下,所谓干部身份,是每一个国民序列内招生的(所谓统招)本科(含)以上的学生,毕业后都会拥有的一种待遇。
2、所以你说的“干部身份”和你7月、10月毕业没有关系。但你超过第二年的7月再就业,操作起来就相对麻烦一点,但也无妨你说的“干部身份”。
3、所谓“干部”身份,是沿用的国企等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的说法,如果你去了私企等,和这个身份是没有关联的。——但企业性质和落户条件没有关系,我重点强调一下该点(以免你一旦签了私企等就忽视了这点),在落户时候身份一栏都填的是“干部”
4、这些都不是你考虑的,用人单位的劳人机构自然会解决你的这些问题的。
第3个回答  2010-06-04
不签三方也是可以有干部身份的
---应该是这样理解的,只要拿报到证去报到了,你就有了干部身份的资格了!并非就马上就是干部身份...也必须满1年工龄,然后转正了才可以才成为干部...

==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并非签了三方才能有报到证,不签也是有的!千万别被学校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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