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安全出口标志灯 在安全门上方,离地没有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 在墙上,离地不超过120cm。
扩展资料:
设置要求:
6.1消防安全标志应设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
6.2除必须外,标志——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6.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6.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6.5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6消防安全标志的尺寸由最大观察距离D确定。测出所需的最大观察距离以后,根据GB13495附录A确定所需标志的大小。
观察距离D的确定参照本标准附录A(参考件)。
6.7标志的偏移距离X应尽量缩小。对于最大观察距离D的观察者,偏移角8一般不宜大干5°,最大不应大于15°。如果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该要求,应适当加大标志的尺寸以满足醒目度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