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佛眼通”的神话站得住脚吗

如题所述

  于光远“佛眼通”的神话站得住脚吗?
  ——为钱学森说句公道话
  作者:洛克飞客郭如意 2015.2.2.
  写在前面的话:
  首先,我必须特别指出:于光远一生,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了大量贡献,是一个深受爱戴的革命家和科学家,揭露他的错误,是不得已而为之,不是全盘否定。“明反伪科学,暗整钱学森”是他的负资产,如果当初他能“投鼠忌器”,“只反伪科学,不反钱学森”,则就不会犯下如此大错,也不会有如此尴尬的结果!因为这涉及到钱学森的“人体科学研究”是“科学创新”还是“伪科学”的大问题,涉及到钱学森个人清白和名誉的大问题,所以必须彻底揭穿,还历史本来面目,仅此而已,绝无人身攻击之意。
  网查1999年《南方周末》记者方进玉采访于光远的文章——《我和伪科学的恩恩怨怨》,谈话内容很长,包括“科学与伪科学:二十年斗争,七个阶段”和“佛眼通”的来历等。记者对谈话的评价是:“分析独到,鞭辟入里。”从反伪的层面上看,我本人也赞同这个评价,但在不指名地谈及钱学森的内容时,我就不得说“荒唐!”——我用“荒唐”二字评价于光远对钱学森的误解,也是“分析独到,鞭辟入里”的,而不会跟着记者人云亦云。
  毛泽东主席有句名言说得好:“一个时期一股风,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按照这个哲理分析,于光远的谈话,是正在吹起的一股风,是“反对伪科学”的强劲东风,是当时的主要倾向,值得赞誉;但是他却也掩盖了钱学森“人体科学研究”的倾向,压制了钱学森的“科学创新”。我的“独到之处”,就是要把于光远掩盖的那种倾向揭示出来,令其重见天日!所以我在《天涯杂谈》发表了多篇文章,大声疾呼为钱学森翻案!在这里,我不得不提醒社会舆论,应该认真对待钱学森“被伪科学”的错误倾向!
  于光远的“佛眼通”,是失败了的对手送给他的一个称号,我不知道这些“失败的对手”到底是真实特异功能,还是弄虚作假者。但可以肯定的是,“真实特异功能”也不是摧不毁打不烂的“不倒翁”,相反,它是很脆弱的功能现象。“打败特异功能”,不等于“特异功能不存在”,只是被打败而已,这是由特异功能现象自身的特定规律所决定的,是正常现象!
  我本人就有真实的特异功能,也有可能被打败,但我不会向对手送“佛眼通”的称号,因为我另有一大武器,却是对手不可战胜的,那就是“理论论证”!
  按理说,“理论论证”是“大理论家”的长项,而我作为平民百姓,玩“理论”是“班门弄斧”。而问题恰恰在于,反对钱学森的“大理论家”们的观点,连最起码的理论原则都通不过,我仅用一般的哲学和逻辑学常识,就可以把他们揭穿得体无完肤!更何况钱学森也不是“吃素的”呢!与钱学森叫板,于光远、何祚庥、张洪林、司马南等人还是嫩点,他们高傲自负,竟然把手伸进钱学森的腰包,却被我抓了个正着!这虽不是警察抓小偷儿的游戏,但他们确确实实盗走了钱学森应得的荣誉,而戴在了他们自己头上,这与小偷儿又有何异?
  对“佛眼通”的称号,于光远津津乐道,还请人刻了一方大号印章。张洪林则在他写的一本书中单独辟出一页,设置了这个通篇大印,可见其喜不自禁,乐不可收。现在就让我们看看这个所谓“佛眼通”的真实价值吧!
  于光远在谈及他愿意接受“佛眼通”这一“光荣”称谓时,似谦虚又毫不谦虚地说:“我不敢妄自尊大,说自己对世界万物都能洞察,但我在有一点上是不愿故作谦虚的,即断定人体特异功能肯定是欺世盗名的骗子行为上,我的洞察力是很高的。因此,我决定接受‘佛眼通’这个称号。”
  妙!妙!妙!于光远“妙语”连珠,令人拍手叫绝。然而,大风刮来个“高帽子”,他怎么欣然认领了呢?是可敬也,孰可笑也?
  人们不难看出,“于光远妙语”有两个要点值得关注:一是他公然断定“人体特异功能肯定是欺世盗名的骗子行为”;二是他自吹,在这个问题上他的“洞察力是很高的”。果真是这样吗?其实不然!——在这里,对立统一规律挡住了他的去路!
  按照对立统一规律分析,事物的“真”与“假”是对立统一互相依存的,“有真必有假,有假也必有真”,这是稍有一点哲学常识的人都能明白的道理,而于光远为什么不明白呢?如果说“假特异功能”是“欺世盗名的骗子行为”,这是对的;而要说“真特异功能”也是“骗子”,岂不很“荒唐”吗?即便于光远“所见到的”实例都是假的,那么,他就能主观判定古往今来他所“未见到的”案例也都是假的吗?不能!——在这里,逻辑学又挡住了于光远的去路!
  按照逻辑学规范,要认定“特异功能全都是假的”,需要进行一个“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可分两类:一是“完全归纳推理”——它的优点是,所得出的结论具有“必然性”和“肯定性”。但这需要考证所有的案例,少一个都不能算“完全”!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古今中外、过去、现在和将来所有特异功能人都要进行考证。实际上,这是任何人也包括于光远本人,甚至是一千个、一万个于光远都办不到的事情,所以不适用“完全归纳推理”;二是“不完全归纳推理”,它的缺点是,考证数量不足,其结论“不必然为真”,只具有“或然性”而不具有“必然性”。我们可爱的“大学者”,竟然正是用了这种不严密的推理方式,仅凭有限案例,却要断定无限结果,岂不荒唐吗?
  要纠正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缺陷,也有个补救办法,在逻辑学上叫做“科学归纳法”。这要求于光远必须在实例有限、简单枚举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科学论证”,就是证明这个事物对象——“特异功能”与属性——“弄虚作假”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试问:这种因果关系有吗?在这里,对立统一规律再次告诫于光远先生——“有真必有假,有假必有真”。这个科学道理恰恰说明“特异功能”与“弄虚作假”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于光远,这位带着“院士”头衔的“大理论家”、“大官僚”谈出来的观点,竟然在哲学、逻辑学面前屡屡碰壁呢?
  “真”与“假”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概念;“真特异功能”和“假特异功能”也是两个根本对立的概念,根据逻辑学的“矛盾律”,不可能得出相同的判断,也就是说,不可能“都是欺世盗名的骗子行为”。于光远的结论从根本上违背了对立统一规律和逻辑学规范,这样低劣的洞察力实在让我无法恭维!
  我本人就有特异功能,虽然不敢说层次有多高,但绝对是真实的。我还承诺接受科学工作者的长期观察、实验、研究,如有虚假,敢负法律责任。特异功能,我个人有亲身经历,也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我从来都没有参加过任何表演,也从来都没有接受过于光远等人的考证,那么于光远凭什么断定我的特异功能是“欺世盗名的骗子行为”呢?这种违背客观实际、未经考证就乱下结论的行为,才是真正“欺世盗名的骗子行为”呢!
  人们知道于光远是经济学家,如果他说他在经济学方面有“洞察力”,这绝不为过。然而,“特异功能”,是他既缺乏“实践”,又缺乏“真知”的领域,唯独这个问题他不懂,甚至是一窍不通。他连特异功能的真与伪都分不清,又自吹“洞察力是很高的”,岂不荒唐可笑吗?
  任何错误的东西,若能够得逞于一时,必有极大的欺骗性。我敢断言,“于光远妙语”——这段“坦诚”的自我表白,肯定能够蒙倒一大片,甚至有人还会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他确实像个“佛眼通”。而我则发现,于光远在越是错了的地方,就越嘴硬!——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那么,为什么越是错了的地方,他就越嘴硬呢?——“心虚害怕”是也!
  于光远究竟怕什么呢?我们知道,于光远和钱学森在特异功能问题上的学术争议由来已久,根本对立。这场争议谁是谁非、谁胜谁负的问题,攸关两位大人物的名誉和地位。于光远最怕的就是“特异功能”被证实有“真”的,哪怕只有“一例为真”,他与钱学森的学术争论即告失败,进而名誉扫地!他的“特异功能全盘否定论”就会不攻自破了!所以,出于掩饰错误的需要——越是错了的地方,他就越心虚,越是心虚的地方,他就越要嘴硬——这就不难理解了!
  于光远先生反伪有功,我们不否认。在政策范围内反对伪科学,这是法定的正确举措,但在政策之外,他把手伸得太长了,伸到了钱学森“人体科学”研究领域——实则是“明反伪科学,暗整钱学森”,这是违反政策规定的。
  查阅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看到,文件内容没有一个字说明“特异功能是伪科学”,也没有一个字涉及到科学界的学术争议,更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的意思。《意见》有针对性的提法是:“对某些不易划清界限或暂时不能定论的内容或活动,应严格加以控制。”而于光远没有把握政策分寸,大大超出了党的政策界限,把政策规定“应严格加以控制”的“暂时不能定论的内容”,擅自做出了有利于他自己一方的定论,把钱学森“特异功能研究”定为“伪科学”、“伪人体科学”、“伪思维科学”等。
  贪心不足蛇吞象,反栽了跟头!他错就错在,高傲自负,自以为是,丝毫不尊重钱学森的学术成果!如果他当年稍有对钱学森的起码尊重,你反对假的,钱学森研究真的,二人相辅相成,是互补的关系,还会有“钱于之争”吗?希望他在冥冥之中有所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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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8
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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